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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知章(659-744) 字季真,一字维摩

0 2023-03-31 09:16:34

摘要:  字季真,一字维摩,号石窗,晚年更号四明狂客,又称秘书外监。唐会稽永兴(今浙江萧山)人。太子洗马德仁之孙。其排行第八,人称“贺八”。证圣元年(695)进士,授国子四门博士,

字季真,一字维摩,号石窗,晚年更号四明狂客,又称秘书外监。唐会稽永兴(今浙江萧山)人。太子洗马德仁之孙。其排行第八,人称“贺八”。证圣元年(695)进士,授国子四门博士,转太常少卿、集贤院学士。开元十三年(725)擢礼部侍郎,宫至秘书监。故人称“贺秘监”,又简称“贺监。天宝三年(744)辞官还乡为道上,建千秋观以隐居其内,未几卒,享年86岁。

贺知章少时以诗文闻名,神龙年间(705—707)已名扬京城。开元初年与吴越人包融、张旭、张若虚以诗文齐名,世称“吴中四士”,亦称“吴中四友”、“吴中四杰”。贺知章邕容省闼,高逸豁达,为一代清鉴风流之士。尤喜好在饮酒中乘兴书写诗文,直到纸尽方止。曾与张旭、崔宗硅《海录碎事》亦将其与陈子昂、宋之问、孟浩然等人并称为“仙宗十友”。贺知章还与张旭情投意合,交往甚密,又为姻亲,故时人也常以“贺张”称之。两人也经常同游,“凡人家厅馆好墙壁及屏障,忽忘机兴发,落笔数行,如虫篆飞走,虽古之张(芝)、索(靖)不如也。好事者供其笺翰,共传宝之”。(施宿《嘉泰会稽志》)他曾撰写《龙瑞宫记》、《会稽洞记》,还被推荐入丽正殿书院编撰《六典》。他写的诗清新通俗,《回乡偶书》、《咏柳》等都是脍灸人口、千古传颂的不朽名篇。

贺知章善草隶。温庭筠云:“知章草书,笔力遒健,风尚高远。”窦臮《述书赋》云:“湖山降祉,狂客风流。落笔精绝,芳嗣寡仇。如春林之绚彩,实一望而写忧。邕容省闼,高逸豁达。解朝服而归乡,敛霓裳而辞阙。”窦蒙《述书赋注》云:“(贺知章)每兴酣命笔,好书大字,或三百言,或五百言,诗笔惟命……忽有好处,与造化相争,非人工所到也。”窦氏兄弟评唐名家书多讥贬,惟推崇贺知章“与造化相争,非人工所到”,可知贺知章当时书法之声誉。吕总《续书评》则以为“纵笔如飞,奔而不竭。”陶宗仪《书史会要》云其“善草、隶、当世称重。晚节尤放诞,每醉必作为文词,行草相间,时及于怪逸,使醒而复书,未必尔也”。李白在《送贺宾客归越》诗中将其喻为王羲之,有言“镜湖流水漾清波,狂客归舟逸兴多。山阴道士:如相见,应写《黄庭》换白鹅。”卢象《送贺监归会稽应制》诗“青门抗行谢客儿,健笔违羁王献之。长安素娟书欲偏,工人爱惜常保持。”则喻其为王献之。当时人们还将其草书与秘书省的落星石、薛稷画的鹤、郎馀令绘的凤,合称为秘书省“四绝”。然而贺知章的书法存世极少,现可见的草书作品只有《孝经》。此外贺知章也擅楷书,有《龙瑞宫记》传世。

贺知章《草书孝经》纵26.0厘米 横265.1厘米 日本宫内厅三之丸尚藏馆

本卷以草书写“今文孝经”本文,每行四字至十六字不等,共一千余百余字。无署款。据卷末小楷识语“建隆二年(961)冬十月重粘裱贺监墨迹”,推测为贺知章之作。北宋《宣和书谱》中亦著录有贺知章所书孝经。 《孝经》全卷通篇略取隶意,融入章草,气息高古,点画激越,粗细相间,虚实相伴;结体左俯右仰,随势而就;章法犹如潺潺流水一贯直下,充分地体现了他那风流倜傥,狂放不羁的浪漫情怀,历来为文人学者所称誉。十七世纪后半期传入日本,明治年间由近卫家进献皇室。2006年3月13日至2006年4月26日上海博物馆举办“中日书法珍品展”,该作品首次回到祖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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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孝经

开宗明义章第一

仲 尼 居 . 曾 子 侍 . 子 曰 . 先 王 有 至 德 要 道 . 以 顺 天 下. 民 用 和 睦 . 上 下 无 怨 . 汝 知 之 乎 . 曾 子 避 席 曰 . 参 不 敏 . 何 足 以 知之 . 子 曰 . 夫 孝 . 德 之 本 也 . 教 之 所 由 生 也 . 复 坐 . 吾 语 汝 . 身 体 发肤 . 受 之 父 母 . 不 敢 毁 伤 孝 之 始 也 . 立 身 行 道 . 扬 名 于 后 世 . 以 显 父母 . 孝 之 终 也 . 夫 孝 . 始 于 事 亲 . 中 于 事 君 . 终 于 立 身 . 大 雅 云 . 无念 尔 祖 . 聿 脩 厥 德 .


天子章第二

子 曰 . 爱 亲 者 . 不 敢 恶 于 人 . 敬 亲 者 . 不 敢 慢 于 人 .爱 敬 尽 于 事 亲 . 而 德 教 加 于 百 姓 . 刑 于 四 海 . 盖 天 子 之 孝 也 . 甫 刑 云. 一 人 有 庆 . 兆 民 赖 之 .


诸侯章第三

在 上 不 骄 . 高 而 不 危 . 制 节 谨 度 . 满 而 不 溢 . 高 而 不危 . 所 以 长 守 贵 也 . 满 而 不 溢 . 所 以 长 守 富 也 . 富 贵 不 离 其 身 . 然 后能 保 其 社 稷 . 而 和 其 民 人 . 盖 诸 侯 之 孝 也 . 诗 云 . 战 战 兢 兢 . 如 临 深渊 . 如 履 薄 冰 .


卿大夫章第四

非 先 王 之 法 服 不 敢 服 . 非 先 王 之 法 言 不 敢 道 . 非 先 王之 德 行 不 敢 行 . 是 故 . 非 法 不 言 . 非 道 不 行 . 口 无 择 言 . 身 无 择 行 .言 满 天 下 . 无 口 过 . 行 满 天 下 . 无 怨 恶 . 三 者 备 矣 . 然 后 能 守 其 宗 庙. 盖 卿 大 夫 之 孝 也 . 诗 云 . 夙 夜 匪 懈 . 以 事 一 人 .


士章第五

资 于 事 父 以 事 母 而 爱 同 . 资 于 事 父 以 事 君 而 敬 同 . 故母 取 其 爱 . 而 君 取 其 敬 . 兼 之 者 父 也 . 故 以 孝 事 君 则 忠 . 以 敬 事 长 则顺 . 忠 顺 不 失 . 以 事 其 上 . 然 后 能 保 其 禄 位 . 而 守 其 祭祀 . 盖 士 之 孝 也 . 诗 云 . 夙 兴 夜 寐 . 无 忝 尔 所 生 .


庶人章第六

用 天 之 道 . 分 地 之 利 . 谨 身 节 用 . 以 养 父 母 . 此 庶 人之 孝 也 . 故 自 天 子 至 于 庶 人 . 孝 无 终 始 . 而 患 不 及 者 . 未 之 有 也 .


三才章第七

曾 子 曰 . 甚 哉 . 孝 之 大 也 . 子 曰 . 夫 孝 . 天 之 经 也 .地 之 义 也 . 民 之 行 也 . 天 地 之 经 而 民 是 则 之 . 则 天 之 明 . 因 地 之 利 .以 顺 天 下 . 是 以 其 教 不 肃 而 成 . 其 政 不 严 而 治 . 先 王 见 教 之 可 以 化 民也 . 是 故 先 之 以 博 爱 . 而 民 莫 遗 其 亲 . 陈 之 于 德 义 . 而 民 兴 行 . 先 之以 敬 让 . 而 民 不 争 . 导 之 以 礼 乐 . 而 民 和 睦 . 示 之 以 好 恶 . 而 民 知 禁. 诗 云 . 赫 赫 师 尹 . 民 具 尔 瞻 .


孝治章第八

子 曰 . 昔 者 明 王 之 以 孝 治 天 下 也 . 不 敢 遗 小 国 之 臣 .而 况 于 公 侯 伯 子 男 乎 . 故 得 万 国 之 懽 心 . 以 事 其 先 王 . 治 国 者 . 不 敢侮 于 鳏 寡 . 而 况 于 士 民 乎 . 故 得 百 姓 之 懽 心 . 以 事 其 先 君 . 治 家 者 .不 敢 失 于 臣 妾 . 而 况 于 妻 子 乎 . 故 得 人 之 懽 心 . 以 事 其 亲 . 夫 然 . 故生 则 亲 安 之 . 祭 则 鬼 享 之 . 是 以 天 下 和 平 . 灾 害 不 生 . 祸 乱 不 作 . 故明 王 之 以 孝 治 天 下 也 如 此 . 诗 云 . 有 觉 德 行 . 四 国 顺 之 .


圣治章第九

曾 子 曰 . 敢 问 圣 人 之 德 无 以 加 于 孝 乎 . 子 曰 . 天 地 之性 . 人 为 贵 . 人 之 行 . 莫 大 于 孝 . 孝 莫 大 于 严 父 . 严 父 莫 大 于 配 天 .则 周 公 其 人 也 . 昔 者 周 公 郊 祀 后 稷 以 配 天 . 宗 祀 文 王 于 明 堂 . 以 配 上帝 . 是 以 四 海 之 内 . 各 以 其 职 来 祭 . 夫 圣 人 之 德 . 又 何 以 加 于 孝 乎 .故 亲 生 之 膝 下 . 以 养 父 母 日 严 . 圣 人 因 严 以 教 敬 . 因 亲 以 教 爱 . 圣 人之 教 不 肃 而 成 . 其 政 不 严 而 治 . 其 所 因 者 本 也 . 父 子 之 道 . 天 性 也 .君 臣 之 义 也 . 父 母 生 之 . 续 莫 大 焉 . 君 亲 临 之 . 厚 莫 重 焉 . 故 不 爱 其亲 而 爱 他 人 者 . 谓 之 悖 德 . 不 敬 其 亲 而 敬 他 人 者 . 谓 之 悖 礼 . 以 顺 则逆 . 民 无 则 焉 .
不 在 于 善 . 而 皆 在 于 凶 德 . 虽 得 之 . 君 子 不 贵 也 . 君子 则 不 然 . 言 思 可 道 . 行 思 可 乐 . 德 义 可 尊 . 作 事 可 法. 容 止 可 观 . 进 退 可 度 . 以 临 其 民 . 是 以 其 民 畏 而 爱 之. 则 而 象 之 . 故 能 成 其 德 教 . 而 行 其 政 令 . 诗 云 . 淑 人君 子 . 其 仪 不 忒 .


纪孝行章第十

子 曰 . 孝 子 之 事 亲 也 . 居 则 致 其 敬 . 养 则 致 其 乐 . 病则 致 其 忧 . 丧 则 致 其 哀 . 祭 则 致 其 严 . 五 者 备 矣 . 然 后 能 事 亲 . 事 亲者 . 居 上 不 骄 . 为 下 不 乱 . 在 丑 不 争 . 居 上 而 骄 则 亡 . 为 下 而 乱 则 刑. 在 丑 而 争 则 兵 . 三 者 不 除 . 虽 日 用 三 牲 之 养 . 犹 为 不 孝 也 .


五刑章第十一

子 曰 . 五 刑 之 属 三 千 . 而 罪 莫 大 于 不 孝 . 要 君 者 无 上. 非 圣 人 者 无 法 . 非 孝 者 无 亲 . 此 大 乱 之 道 也 .


广要道章第十二

子 曰 . 教 民 亲 爱 . 莫 善 于 孝 . 教 民 礼 顺 . 莫 善 于 悌 .移 风 易 俗 . 莫 善 于 乐 . 安 上 治 民 . 莫 善 于 礼 . 礼 者 . 敬 而 已 矣 . 故 敬其 父 . 则 子 悦 . 敬 其 兄 . 则 弟 悦 . 敬 其 君 . 则 臣 悦 . 敬 一 人 . 而 千 万人 悦 . 所 敬 者 寡 . 而 悦 者 众 . 此 之 谓 要 道 也 .


广至德章第十三

子 曰 . 君 子 之 教 以 孝 也 . 非 家 至 而 日 见 之 也 . 教 以 孝. 所 以 敬 天 下 之 为 人 父 者 也 . 教 以 悌 . 所 以 敬 天 下 之 为 人 兄 者 也 . 教以 臣 . 所 以 敬 天 下 之 为 人 君 者 也 . 诗 云 . 恺 悌 君 子 . 民 之 父 母 . 非 至德 . 其 孰 能 顺 民 如 此 其 大 者 乎 .


广扬名章第十四

子 曰 . 君 子 之 事 亲 孝 . 故 忠 可 移 于 君 . 事 兄 悌 . 故 顺可 移 于 长 . 居 家 理 . 故 治 可 移 于 官 . 是 以 行 成 于 内 . 而 名 立 于 后 世 矣.


谏诤章第十五

曾 子 曰 . 若 夫 慈 爱 恭 敬 . 安 亲 扬 名 . 则 闻 命 矣 . 敢 问子 从 父 之 令 . 可 谓 孝 乎 . 子 曰 . 是 何 言 与 . 是 何 言 与 . 昔 者 天 子 有 争臣 七 人 . 虽 无 道 . 不 失 其 天 下 . 诸 侯 有 争 臣 五 人 . 虽 无 道 . 不 失 其 国. 大 夫 有 争 臣 三 人 . 虽 无 道 . 不 失 其 家 . 士 有 争 友 . 则 身 虽 不 离 于 令名 . 父 有 争 子 . 则 身 不 陷 于 不 义 . 故 当 不 义 . 则 子 不 可 以 不 争 于 父 .臣 不 可 以 不 争 于 君 . 故 当 不 义 . 则 争 之 . 从 父 之 令 . 又 焉 得 为 孝 乎 .


感应章第十六

子 曰 . 昔 者 明 王 . 事 父 孝 . 故 事 天 明 . 事 母 孝 . 故 事地 察 . 长 幼 顺 . 故 上 下 治 . 天 地 明 察 . 神 明 彰 矣 . 故 虽 天 子 必 有 尊 也. 言 有 父 也 . 必 有 先 也 . 言 有 兄 也 . 宗 庙 致 敬 . 不 忘 亲 也 . 脩 身 慎 行. 恐 辱 先 也 . 宗 庙 致 敬 . 鬼 神 着 矣 . 孝 悌 之 至 . 通 于 神 明 . 光 于 四 海. 无 所 不 通 . 诗 云 . 自 西 自 东 . 自 南 自 北 . 无 思 不 服 .


事君章第十七

子 曰 . 君 子 之 事 上 也 . 进 思 尽 忠 . 退 思 补 过 . 将 顺 其美 . 匡 救 其 恶 . 故 上 下 能 相 亲 也 . 诗 云 . 心 乎 爱 矣 . 遐 不 谓 矣 . 中 心藏 之 . 何 日 忘 之 .


丧亲章第十八

子 曰 . 孝 子 之 丧 亲 也 . 哭 不 偯 . 礼 无 容 . 言 不 文 . 服美 不 安 . 闻 乐 不 乐 . 食 旨 不 甘 . 此 哀 戚 之 情 也 . 三 日 而 食 . 教 民 无 以死 伤 生 . 毁 不 灭 性 . 此 圣 人 之 政 也 . 丧 不 过 三 年 . 示 民 有 终 也 . 为 之棺 椁 衣 衾 而 举 之 . 陈 其 簠 簋 而 哀 慼 之 . 擗 踊 哭 泣 . 哀 以 送 之 . 卜 其 宅兆 . 而 安 措 之 . 为 之 宗 庙 . 以 鬼 享 之 . 春 秋 祭 祀 . 以 时 思 之 . 生 事 爱敬 . 死 事 哀 慼 . 生 民 之 本 尽 矣 . 死 生 之 义 备 矣 . 孝 子 之 事 亲 终 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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