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由于每一个笔画都是有具体造型的,也必须是笔笔独立的,于是就不能异化、省减,更不能连绵,尤其是楷字的主笔,就更不能弱化、省减、连绵。所有笔画都完全可以变化、发挥,可以写快来提
由于每一个笔画都是有具体造型的,也必须是笔笔独立的,于是就不能异化、省减,更不能连绵,尤其是楷字的主笔,就更不能弱化、省减、连绵。
所有笔画都完全可以变化、发挥,可以写快来提高书写性,但原则是不能失却『八法』的法则与底线。
第二是『字字独立』,楷书的每个单字是独立的,不管是如何排序,不管是什么风格,怎样发挥,字与字不可以连绵书写。
可以写大写小提升节奏,可以变形强化字势姿态,可以运用聚散手法体现趣味,可以欹侧跌宕体现气势,但前提要保持每个字都是独立的,这更是底线。
这两个基本要义,是界定楷书的关键。
为何评委对所质疑的几件『楷书』作品判断不同呢?其实,分歧与争议就在这基本要义上。
其核心问题是对『笔法』和『笔意』的判断上。
笔法,指不同书体具体运笔的技巧特色与方法。笔意,指笔法所表现的意境意韵。一个是具体形象,一个是审美意境,笔法与笔意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
在描述楷书的这个问题时,往往把笔法与笔意混淆,于是判断的结果就大相径庭了。
可以借鉴行草的笔意,但不能运用行草的笔法。
我们的判断是,为体现楷书(包括篆隶)的书写性,有一些提出质疑的作品,明显地运用了行草笔法中的草书符号,也有连绵的字组,那就改变了楷书的体征,
另一些提出质疑的作品,不属于此类,是运用了行草的笔意,具有明显的书写性,轻松自然,笔画独立,字字独立,保留了楷书的体征。
这类作品不仅没有违规,反而是楷书佳作。其实孙过庭早就把这个说清楚了:『真以点画为形质,使转为情性;草以点画为情性,使转为形质』。
黄庭坚也有精彩描述:『楷法欲如快马入阵,草法欲左规右矩,此古人妙处也』。解决了这个关键的学术问题,对这类作品的判别则泾渭分明。
三、楷书不同的体征问题。
古人在描述各种字体特征时有这样的说法:『楷如立,行如行,草如奔』。只用一个字,就把各体的主要特征说出来了,并且非常准确。《说文解字》对『立』的解释是『立,住也」。
《辞海》第一条对『立』的注释是『站』。可知古人说的『立』是站住的意思。这里人们在理解这个『立』的时候,大多强调那种规规整整的『立正』的姿势。
但是,如果我们细细观察,发现这『站立』不仅仅只有『立正式』,还有『稍息式』,还有『骑马蹲裆式』『童子抱佛式』『金鸡独立式』等等。
而这些『站姿』是独立站立,没有『牵掣拉手拥抱』,都应属于『立』的范畴。这样理解的意思是我们不能仅仅把『楷如立』只认定是『立正式』的唯一的一种立姿,可以有各种形式的站姿。
不同的站姿有不同的效果,『立正式』整饬端肃,『稍息式』轻松自然,『骑马蹲裆式』彪悍威武。
还有五花八门的『低头回眸』见温婉,『弯臂曲腰』见俏皮,『挺胸正颈』见标拔,等等。所谓『殊姿共艳』者是也。
整个楷书体系均属『立姿』,这毫无疑问。其中唐楷系列的特征是『直立立正』之姿,无论褚虞薛还是欧柳颜,都具备这样共性特征。
尤其欧阳询楷书近乎『军姿』意味。魏碑楷书,琳琅满目,各种『姿势』都有,各种『体型』俱全。
还有古代丰富多样的小楷,也同样是多姿多彩。正是这样的丰富多样的楷书,才构成了楷书的百花园。所有这些,都是祖先给我们留下的宝典,都是我们今天赖以取法的法源。
我们认为,解读『楷如立』这道古题,最关键的理念就是要包容,要宏观。一方面,我们不能偏离楷书本体的要义;另一方面,也不应该只踞守机械的模式与套路。因为,书法是艺术。所以,按书体评选,不破底线,严守楷则,不分书体评选,兼容并蓄,书家自便。
作者:李松,十二届国展楷书组评委
来源:魏楷气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