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宋代家具创造力极强,案桌出现巨变,榫卯变革、式样变革,器物有简约朴质也有壮丽繁华,成果斐然。可以观察其中的栅足案、“夹头榫案”、直腿格肩榫案。一.栅足案宋辽金时
宋代家具创造力极强,案桌出现巨变,榫卯变革、式样变革,器物有简约朴质也有壮丽繁华,成果斐然。可以观察其中的栅足案、“夹头榫案”、直腿格肩榫案。
一.栅足案
宋辽金时期,在完全高坐的洪流中,低坐时代产物的栅足案式微,成为非主流,但依然演化,其变化主要有三个方向,一是高大的三弯腿供案,二是日常“一桌(案)二椅”的三弯腿案,三是细巧的案上案。
1.三弯腿大供案
前文说过,唐代敦煌壁画维摩诘经变图的座榻前,多见高大的栅足供案,腿为两弯曲。宋元时,将旧日栅足案腿足发展为三弯形,继承高翘头、高束腰。山西永济县永乐镇元代永乐宫壁画绘制精良,其《朝元图》金母元君像前的栅足供案,案身修长,翘头适中,高束腰,大膨肩三弯腿,七条栅足成排。足外卷,托子方正厚实。唐代维摩诘经变图的栅足供案已经是大膨肩。案上有“香花供养”。
元代 山西永乐宫《朝元图》台九灵太真金母元君金母元君前的供案
此栅足供案更为直观,展示了栅足案家族由汉唐到宋元的内在生命脉络,栅足案不畏时间侵蚀,在长河中递传。这里的束腰是借用建筑用词,原指建筑须弥座上枭与下枭中间的凹入处,明清家具上指边抹与牙板之间的凹入结构部分,其面上覆盖或装入的绦环板为束腰板。
《朝元图》东华上相木公青童道君像前也有供案,翘头、束腰、托子一如前例栅足供案。只是腿为上下两段,格角相交,形成方折肩,下为直足,做法独特。直腿供案上放置香炉。
元代社会大变化,但是家具特质没有中断。以上两张供案体貌雄健,曲线婀娜。今天看来,它依然很美,高贵大气。研究应不影响我们欣赏,家具美学也是本系列文章的要素。
元代 山西永乐宫《朝元图》东华上相木公青童道君前的供案
上面提前展示了元代的永乐宫《朝元图》,这样再看宋代三弯腿大供案,会明白也是按套路演变,尽管它脚步已经走得更远,朝着高大方向发展,成为庙宇中的法器。
描绘有南宋皇家寺院家具的《五山十刹图》上,径山佛殿僧堂的供案形态流变得豪放张扬,出人意表。“供案在形式上为一翘头案,案足三弯腿式,肩部膨出,至下端向外翻卷,尽端雕卷草反叶,落于带龟脚小足的托泥上。这种腿足的造型和处理形式,在五山十刹图的家具及法器上多用,十分典型。图中标注有实测尺寸,案面广三尺四寸五分,长一丈七尺一寸三分,板心厚三寸五分,可见此案尺度巨大。另外,案头翘一寸五分,厚三寸,足二尺六寸,厚四寸,供案三弯腿上端与案面间高一尺一寸,分上下两格,饰以雕纹。此案诸本间略有不同,由东福寺本可见,供案腿间应设有雕花拱形连枨,形式上与灵隐寺椅子腿间雕花连枨类似,且又有与鼓腿相应的膨牙,膨牙券口轮廓丰富,两侧肩部满饰雕纹,装饰精丽。”(张十庆:《五山十刹图与南宋江南禅寺》83页,东南大学出版社)当时日本的一曲尺合现在30.3厘米。“长一丈七尺一寸三分”相当今天的5米多长。法器家具体量常常远大于人体的尺度,唯如此巨大、如此绚丽繁复,才能与宗教空间相匹配,尤其是在尊贵的皇家寺院里。
径山佛殿僧堂供案图
(张十庆:《五山十刹图与南宋江南禅寺》,东南大学出版社)
日本京都东福寺佛殿存有宋式供案实物,更为直观,翘头高大竖立,长长的吊头下置透雕卷草纹角牙。高束腰中,由横竖枨分为长条小框,上一下三的,枨为格肩榫。小框内装心板上雕卷草纹。腿上部为直腿,成为束腰的边框,腿下部为三弯腿,弧度极大。腿内侧置透雕卷草纹牙条。左右腿间置山字横枨,透雕卷草纹山字形,装饰大于支撑功能。足外卷后上翻,状如花草,下有托泥。这类横枨在刚刚说过的《五山十刹图》径山佛殿僧堂图供案上也有,山西侯马金代晚期董明墓砖雕案子上也有。三弯腿在宋金墓图像中也屡屡发现,为宋辽金时期新出现的腿形态。
看看此案构件特点,翘头的侈、吊头的长、束腰的高、腿肩的鼓、足的翻卷,都突出阔大和扩张形态,其大、壮、花诸般形态,符合公共的、敬神空间的审美价值观,古建筑研究称之为“壮丽”。
日本京都天龙寺法堂也有宋式供案,与东福寺佛殿宋式供案形态相近,有所区别,一是翘头横伏。二是束腰上下有托腮。三是花牙板宽大,分为三段,左右两段覆盖到三弯腿肩部,形成“盖帽”牙板。四是牙板上镂如意云纹和双牙云纹。
日本京都东福寺佛殿宋式供案
(张十庆:《五山十刹图与南宋江南禅寺》,东南大学出版社)
日本京都天龙寺法堂宋式供案
(张十庆:《五山十刹图与南宋江南禅寺》,东南大学出版社)
相比一下汉唐时期的栅足案、元代永乐宫《朝元图》的供案,可知日本京都宋式供案以上的三弯腿翘头大供案都是出自是曲足栅足案的变形,一个本原,开枝散叶罢了。所谓一切人文皆有迹可循,家具亦然。前面说过,汉魏时期曲腿栅足案也有每侧两栅足的,上腿直、下腿两弯。现在变两弯腿为三弯腿。
明洪武 朱檀墓弯腿带托泥翘头供案和线图
这种三弯腿翘头大供案也成为明清寺院内供案模板。明清寺院(和部分家祠)中,常常置放此类,有的遗存至今可见。例如,明太祖朱元璋第十子朱檀(1370--1389年)墓出土的三弯腿翘头供案、湖北武当山明永乐铜殿真武大帝面前的三弯腿翘头铜供案。此类供案后继有人,而且保持着皇家风范。
明永乐 武当山铜殿三弯腿翘头铜供案
王世襄说“上述类型供案,南北各地均曾发现实物或形象材料。拙作《明式家具研究》即收有遵义宋墓石刻浮雕、武当山铜殿明铸供案和明代朱檀墓出土之杂木供案等。北京西郊法海寺也有类此之实物,只是未见有黄花梨制者。”(王世襄:《未临沧海难言水》代序,马可乐 柯惕思:《可乐居选藏山西传统家具》)宋式家具中,一些器型的确“未见有黄花梨制者”,后来的明式家具也选择性喜欢。
2.三弯腿平头案
大量金砖雕墓中都有《夫妇并坐图》,上有一案(桌)二椅,大多数案是直腿案。少数为三弯腿平头案,如侯马金代大安二年(1210)董明砖雕墓、侯马65H4M102号砖雕金墓、侯马104号砖雕金墓中,《并坐夫妇图》两人之间的案子。其吊头下置角牙表明为案子。高度适合坐时使用,长度略大于高度。高束腰中装心板,直牙板与腿相连,三弯腿腿内侧置双牙云纹牙条。左右腿间置三曲枨,枨端部雕卷草纹,足外卷后上翻。与日本京都的宋式供案相比,直牙板、无翘头、无托泥、体量小等几点不同。
金代 侯马董明砖雕墓《夫妇对坐图 》上的三弯腿矮案
砖雕墓上的这些平头案形态相近,有论者认为“墓主夫妇浮雕也大体一致”“显示批量化生产的存在”。无论如何,三弯腿平头案在家庭中使用比较多。
金代晚期 晋光制药厂侯马董明砖雕墓《夫妇并坐图》上的三弯腿矮案
古画《闸口盘车图》《五百罗汉图·战没者供养》《豳风七月图》《十王图》《宋人写梅花诗意图卷》上,都表现了翘头三弯腿书案,可以参考。
参考图:
(传)五代卫贤《闸口盘车图》上的翘头三弯腿书案
(上海博物馆藏)
(传)南宋《五百罗汉图·战没者供养》上的翘头三弯腿书案
(波士顿博物馆藏)
(传)南宋 马远《豳风七月图》上的翘头三弯腿书案
(克利夫兰美术馆藏)
(传) 南宋 金处士《十王图》上的翘头三弯腿书案
(大都会艺术博物馆藏)
《宋人写梅花诗意图卷》
3.案上案
河北宣化下八里辽韩师训墓壁画《备经图》上,长方案上置小案,有翘头,曲腿外撇。每侧两腿,有汉代遗风。足下置托子,托子间有横枨。案面上放四卷经卷和一盘佛珠,为神物小供案。而下面长方案上置香炉等供器,一妇人在案前双手合十,做祷告状。这表现了家庭中的祭祀场景。
辽代 河北宣化下八里辽韩师训墓壁画《备经图》上的栅足案
此图也提示,实际家用供案与一般用途的案子相通用。一般栅足案也会一体多用。
明清时期,仍然有案上案,有一种黄花梨小翘头案还可以看到演变的踪影,有所变体。
清早期 黄花梨翘头案上案
二.“插肩榫”
前文已述,五代出现的“插肩榫雏形”(“类插肩榫”)不是典型的插肩榫。“插肩榫雏形”要进一步成熟后,典型插肩榫才出现。从出土的资料看,宋代“插肩榫”案还有许多拟古或滞后的现象。例如,内蒙古阿鲁科尔沁旗东沙布日台乡宝山村1号墓(923年)壁画上的插肩榫供桌,牙板是多重垂牙纹,有北朝局脚榻牙板遗风。牙板与腿顶部格肩相交。腿顶中部膨大,足部为卷云纹。腿面有一炷香线,两侧轮廓凹凸变化。
辽代 内蒙古赤峰市宝山辽墓壁画上的供案(摹本)
(内蒙古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所)
内蒙古敖汉旗南塔乡下湾子5号辽墓壁画《备饮图》上的插肩榫供桌,多重垂牙纹牙板与腿顶部是齐肩连接,不是格肩连接,这是一种“类插肩榫”的结构。案面有鎏金金属包角,其腿面起一炷香线,两侧轮廓为多重飞牙纹,卷云纹足。
辽代 内蒙古敖汉旗南塔乡下湾子5号墓壁画《备饮图》上的供案
山西省洪洞县广胜寺水神庙元代壁画《售鱼图》上,插肩榫案左右腿间,置有双罗锅枨。
仅仅根据图像,难以判断以上三例案子已是典型的、成熟的插肩榫案子。
元代 洪洞县广胜寺水神庙壁画《售鱼图》
三.直腿格肩
当夹头榫、插肩榫结构还在逐步成熟,直腿格肩结构的供案已在路上。宁夏贺兰县拜寺口西夏双塔出土的彩绘描金雕牡丹纹供案就是一例,认真地看,令人震惊且喜。
西夏 彩绘描金雕牡丹纹供案
西夏(1038年-1227年)是与宋朝并立的党项族政权。一般说来,边远地区家具落后于中原地区,但是宁夏贺兰县拜寺口双塔出土的西夏木彩绘供桌(以及彩绘木椅)结构之复杂、装饰之华丽,都超越已见到的中原地区同类家具(或资料)。其长58.5厘米,宽40厘米,高33厘米,腿足明显损耗较大,影响观察比例。桌子整体彩绘,红漆为底,间施金漆、黑漆、绿漆。桌面为攒框,边抹四框面上勾勒金线花纹,心板髹红漆。面沿边打洼线,下有束腰状垛边。吊头下置如意云头纹长花角牙,镂硕大的如意云纹和双牙云纹。腿顶端格肩榫与大边、垛边相交,为直腿格肩结构。方腿面上有凸凹、宽窄不同的多重线脚。左右腿间置双枨,隔成上、中、下三段空间,上段又以两矮老分成三个正方形小框,中段以一矮老分为两个正方形小框。各小框心板上,透空高浮雕折枝牡丹花纹(中段左面的框内为卷草石榴纹)。枨子、矮老均起剑脊棱。下段牙板上雕上下仰俯如意云头纹,上为四组云头,下为三组云头。
此案格肩榫、垛边、多重线脚、剑脊棱、大小框多段装板、透雕、高浮雕牡丹花纹、长花角牙、彩绘描金等形态,都是器型进步的指标。
其整器满工满绘,出类拔萃。这般藻绘,供案属性是重要驱动力,这与上述三弯腿大供案隔空呼应。同为法器家具,功能和审美倾向一致。
供桌为前后看面,呈双面屏风式。可以对比同时期的屏风,如山西侯马董氏砖雕墓上的大小框屏风,四抹三段,三段由上而下,分别有二个、三个、二个小框,各装心板,上高浮雕牡丹花纹。
金代 山西侯马董氏砖雕墓北壁上的大小框屏风
彩绘描金雕牡丹纹供案前后腿间置横枨,基本框架还是直腿案的结构,筋骨未变,增加了双面屏风。这与一些装有抽屉、闷仓的闷户橱有区别,不排除有前后血缘关系可能。
在晋陕地区传世的闷户橱、经柜上,多见这种大小框、高浮雕心板、大花牙板、大花角牙式样,地区特征突出。这种雕工、大花牙板、大花角牙都不同于明式硬木家具上的做法。大漆家具往往用料厚大、纹饰粗犷,而明式家具的牙板、角牙用料小,纹饰浮雕薄。两个分文化形态的雕刻工艺不能混为一谈。
宋代现有的资料中,有大量“棍棍式”案子,简单纯朴。而西夏这张案子出自边远地区,结构复杂,装饰华丽,特殊至极,似乎超越时代,超越认证,如果理解呢?
宋代,案子已有多种式样,出人意料,基本涉及到由简单到繁复的过程。西夏案子上许多指标性式样在上述日本京都东福寺佛殿宋式供案、天龙寺法堂宋式供案上都有呈现。宋墓壁画上也有可对比的信息。如河南黑山沟黑山沟宋墓出土的壁画《备宴图》一上,两位厨娘在准备宴席,直腿案子有垛边,腿顶部与垛边、大边相交,也是直腿格肩结构。大边、腿足内侧为花牙板券口,分心尖横牙板上有多重垂牙纹,竖牙板上也有多重飞牙纹。横竖牙板相交处镂出上下双牙云纹,也是新指标。这种花牙板装饰,十分铺张。
宋代 河南登封黑山沟墓出土的壁画《备宴图》一上的直腿案
(《郑州宋金壁画墓》,科学出版社)
黑山沟宋墓出土的壁画《备宴图》二上,表现煮茶,燃烧的火苗上有汤瓶,炉外套有方正的木围子,四面屏风式,有边抹,下为三抹两段,上段心板雕花卉,下段分为左右正方形小框,框内嵌局脚轮廓券口。这种局脚轮廓券口和花牙板券口是新指标。足下有卷云纹底托。其看面结构与宁夏贺兰县拜寺口双塔出土的木供桌结构相近。
以上材料,再表明宋辽金时期,案子从棍棍形态进入看面形态,整个风尚开始走向看面装饰时代。
河南登封黑山沟宋墓出土的壁画《备宴图》二
(《郑州宋金壁画墓》,科学出版社)
山西大同东郊元代崔莹李氏墓出土的雕花陶围栏供案,更加富丽豪华,四面屏风式,长35.7厘米,宽28.8厘米,高23.5厘米。上下两部分,可分拆。上部为围栏,下部为供案。四腿接近案面四角,腿间置枨成框,框中装心板,上浮雕牡丹纹。腿与横枨结合处饰肥大的花牙子。带有围栏表明其祭奠之用。宣化下八里4号辽代墓壁画《备茶图》上也有围栏案。
元代 山西大同东郊崔莹李氏墓出土的镂空雕花陶供案
宋金时期,寓意富贵吉祥的牡丹花十分流行。通过宋金墓葬彩绘、砖雕这个窗口可以窥见社会对牡丹的喜爱。如洛阳市新安县李村北宋2号壁画墓上的侍女牡丹图。金朝人更是格外推崇它。金墓几乎墓墓都有牡丹花,或绘或雕,以侯马65H4M102号金砖雕墓北壁《墓主夫妇像》、 侯马金大安二年(1210)董明砖雕墓《夫妇对坐图》上的高浮雕牡丹花纹为典型。
北宋 洛阳市新安县李村2号壁画墓上的侍女牡丹图
宋代各类案子中,还有“类夹头榫平头案”,已经陈述,见雅昌艺术网专栏《中国家具史》连载第15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