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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的最高境界 与书体没有直接关系

0 2022-04-24 16:46:13

摘要:  有人认为草书是书法的最高境界。也许基于草书的以下原因:一是草书最大限度地打破了方块字的制约,高度概括的符号化点画以及连笔,书写时比任何书体更易抒情;二是草书在墨法、章法、通篇布局以及书写时的节奏、速度等变化无穷,是其他书体所不及的;三是草书书写时人的情性、意趣能得到淋漓尽致地发挥,这也是其他书体所不及的。更多书法内容尽在集大家书法!

有人认为草书是书法的最高境界。也许基于草书的以下原因:一是草书最大限度地打破了方块字的制约,高度概括的符号化点画以及连笔,书写时比任何书体更易抒情;二是草书在墨法、章法、通篇布局以及书写时的节奏、速度等变化无穷,是其他书体所不及的;三是草书书写时人的情性、意趣能得到淋漓尽致地发挥,这也是其他书体所不及的。更多书法内容尽在集大家书法!

从这些特征而言,草书可以说是书法的最高境界。

但如果我们从书法的本质上理解,从历史的高度、从书法史中去理解,草书是最高境界的说法似有不妥。

所谓的最高境界,有着脱胎换骨之意,好比人的最高境界是上升到神或佛的境界。作为书法,其本质:一是书,二是法。古人认为,书既是文字,也是心画,而法是书写的法度。书法的最高境界应是心手合一、道法自然,达到“法无定法”、“不逾矩不”,是为最高境界。从这个意义理解,似乎与书体没有直接关系。

书法的“矩”,就是古人说;“神彩为上,形质次之”中的“形”。王羲之兄王洽的四世孙、南齐书法大家王文虔在《笔意赞》中,有一个著名的“神彩论”:“书之妙道。神彩为上,形质次之,兼而有之,方可绍于古人”。这一思想,与王羲之的“把笔抵锋,肇乎本性”思想完全一致。突出了“心”、“意”在书法中的地位,“心手达情,抒发胸意”,充分表现了书法主观与客观的统一,也是与“法无定法”、“不逾矩不”相一致。

以超越形质的神彩之美,得到了唐太宗的极力推崇,从而造就了魏晋风骨(包括初唐楷书“四家”),其书风即充满古典形式之美,又具“风神、意韵”,达到了书法的最高境界。

而晋人及初唐的书风,既不是古老的章草,也不是大草,而是开今体的书体,介于楷、行、草之间的书体。可见书法的最高境界与书体无关。

书法历经盛唐,受到大唐繁荣经济、文化的影响,晋人的“超然物外、畅叙幽情”之风度,已然不能满足时代需要。于是,出现了以颜真卿为代表,象征大唐文化的人格榜样和正大气象的书法形态。其端庄大气、伟岸磅礴的书风,非常符合当时人们的审美。这是书法史上一座与晋人书法艺术境界交相辉映的高峰。可见书法的最高境界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发展的。

而此时,有一位“手高眼更高”、了不起的书法大家,把草书与真书进行了一番经典的对比:“真以点画为形质,使转为情性,草以点画为情性,使转为形质。乖草使转,不能成字;真亏点画,犹可记文”。他就是孙过庭。这一经典书论,不仅表述了真、草书体之别,也体现了在大唐时代书风在颜真卿的影响之下,他依然捍卫了晋人书法的“神彩论”。

王羲之、孙过庭的书法思想,到了开元时代,走到了一个极端。出现了在书法史上占有重要地位的书论大家张怀瓘。他的“唯见神彩,不见其形”,预示着古典书法从王羲之时代走向了写意书风的时代。以张旭、颜真卿、怀素、高适等“深识书者”,与张怀瓘审美观念相得益彰。写意书风的兴起,标志着古典书风已成为历史,开启了浪漫主义书法的新时代。而以张旭、怀素为代表的狂草的风行,造就了写意书风的最高艺术境界,并继而影响至宋元明清乃至当今。

通过对上述书法审美理念的主流思想及书法风格转型的分析,我们对书法的最高境界有了较理性的认识,也对今后的书法发展方向有了更清楚地认识。

这里提醒大家特别需要注意的是,要正确理解张怀瓘主张“不见其形”之思想。神彩与形质是不可分割的一个统一体,虽有主次,但必须兼而有之。否则,就容易走向另一个极端。

可见,书法的最高境界,与书体没有直接关系。以上个人观点,欢迎前辈、师友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