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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和之美 中国书法艺术的最高理想境界

0 2022-07-28 15:52:20

摘要:  书法的中和美是指一种和谐的、不激不厉而风规自远的美学风格,是中华民族几千年来审美意识的选择与积淀。在中国传统美学理念中,中和美代表了雅致、温和的艺术外在表现,包含着适中、均匀、平正、协调等美学思想。

书法的中和美是指一种和谐的、不激不厉而风规自远的美学风格,是中华民族几千年来审美意识的选择与积淀。在中国传统美学理念中,中和美代表了雅致、温和的艺术外在表现,包含着适中、均匀、平正、协调等美学思想。

书法包含了中国人对自然、对社会、对生命的深刻体查与感悟,同时也浸润了中国人对哲学思想的深刻洞察。两千年的书法历史长河中,卓越的书法家们在书法的理论和实践中,将哲学思想表现得淋漓尽致。“中和”就属哲理范畴,一种辩证的对立统一关系。

书法的中和之美,其造型,如笔法、结体、章法等方面,要使其外观达到志气平和,对比适度,不激不厉的视觉效果。其情感,抒发要符合理性规范,适中而不过分。正所谓“极者,中之至也”“会于中和,斯为美善”。

一、书法艺术中和美的渊源

谈论书法的中和美,因为其“中”字,很容易联想到儒家倡导的“中庸之道”。孔子创立的儒家学派是中国古代最有影响力和号召力的思想流派之一。儒家思想,在中国封建社会一直控制着社会的主流意识形态,其影响深入渗透到从帝王到布衣的所有中国人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模式之中。时至今日,儒家思想与现代社会亦紧密结合,已经涉及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

而书法作为中国最具代表性的艺术门类,必然受到儒家思想的影响,甚至与其一同成长。

《论语·雍也》中,孔子曰:“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孔子将“中庸之道”作为他人生追求的最高境界,以此为最高明之道。“中庸之道”为不仅成为儒家最高的道德标准,孔子还将它作为处人、处事和处理日常事务的基本原则,孔子告诫他的学生偏向任何一个极端方面都是不可取的,只有追求对立两端的统一,达成和谐共处关系才是可取的。儒家中庸之道,外在体现为“中和”,势和体均为最美。“中和之美”是儒家认为的审美的最高标准,这一美学标准对中国书法的影响意义深远。

中国书法由于长期受到以中庸为核心的儒家思想的深刻影响,使得书法的中和之美正是儒家会于中和, 平正安稳、和谐共处精神的具体表现。“中和之美”成为评判书法作品的最高审美原则。

书法的中和之美体现在用笔的处理上, 与儒家的社会道德伦理规范也是相通的。书法作品中存在着如逆与顺、 斜与正、 肥与瘦等的矛盾统一。所有的传世佳作,整篇书法作品中都并存着矛盾对立的两个方面, 它们既对立矛盾, 又有相存相生,相辅而行,和谐统一,也正因如此,才成为不朽经典。

回顾中国古代著名书家的书法创作实践,他们都将儒家的“中和”之美作为最高的美学标准。《书谱》中,大书家孙过庭在就曾说过,“违而不犯,和而不同”。

二、书法造型的中和美

“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中庸》告诉大家中和之意义。故此在书法技法上,以王羲之的书法为例,孙过庭曾在其《书谱》中盛赞羲之:“思虑通审,志气和平,不激不厉,而风规自远。”

仔细研究王羲之的书法作品,不难发现他将各种对立关系处理到极致,在结字上,王羲之不取绝对的方或绝对的圆,而讲究方圆兼备;在用笔方面,不着意于全部藏锋,亦不故意全部用笔外拓,不一定完全的平平正正,也不一定完全的求险求怪,而是险中求稳,自然而然地表达出一种美感,成为中和美的典范。

王羲之书法,其笔画:线条光洁秀劲。其笔画质感:骨肉调和不肥不瘦。其结体:平正安稳、上皆覆下、下以承上、左右揖让、似欹反正、偏而得中。其章法:横竖相同、明媚相成,表现出一种刚柔相济、阴阳相和、志气平和、不激不厉的中和美的风格。王羲之书法的中和之美对后世书法影响巨大,故此,他被称为书圣。

明末清初书画家王铎,其行草书结体欹正莫测,如空中的柳条左右摇曳飞舞,没有一处是垂直平衡和安静的,可谓是劈山超海,飞沙走石,天旋地转,鞭雷电而骑雄龙。可是仔细研究会发现,王铎的行草书纵横摇曳间,却笔笔收敛,呈融和之气,中和之美,不离其宗。

可见,书法造型上的中和美要求:结字意蕴适中,不过度。用笔强调逆与顺、藏与露、曲与直、方与圆、肥与瘦、疾与涩等的矛盾统一,也就是用笔上要“志气和平,不激不厉”。如果结字、用笔过于激烈,失去协调,就会超出理性法度,有失中和之致,书法就难以体现出平和含蓄的审美境界。

除了结字与用笔,书法结构上也讲求中和之美,讲究疏密、向背、高低、宽窄、主次、仰俯等的辩证统一,即书法创作中要在对立之中寻求统一,列在统一的基础上寻求变不同。如果一个字的字形偏小,其笔画要伸长有力;如果一个字的字形略大,其笔画要收敛紧致;如果一个字的笔画疏散,笔画可肥,化疏为密;如果一个字的笔画紧密,笔画宜瘦,密即为疏,经过这样处理,矛盾双方就避免了由于字形对比悬殊所造成的视觉不适,从而相因相生、相生相成,达成整体的和谐统一之境。

三、阴柔与阳刚

中和之美,表现为阴柔与阳刚两种外在形式。

阳刚,指艺术创中,情感抒发的力度强烈,呈现出雄壮、强大、壮丽的艺术效果。

阳刚之美主要是强调书法具有骨感、具有力道、具有势力。这三个方面是书法作品的重要特点,也是阳刚之美的重要表现。许多书法家都将雄强、遒劲等概念作为强调阳刚之美的特征,通过强化书法中的这一特点,使书法作品表现出较强的力道和气势。

阴柔,指艺术创中,情感抒发的力度平和,呈现出平淡、纤细、柔和的艺术效果。

阴柔之美是另外一种表现形式,阴柔之美与阳刚之美不同,阴柔之美主要讲求的是消散舒淡的韵味,主张在书法作品中发之于平淡,行之于简易,整体书法风格相对洒脱,并且具有一定的深意。在具体的书法细节表现中,主要具有纤细柔腕的形态,在字体的表现中具有圆润饱满和纤细融合的特征。

阳刚之美与阴柔之美,看似完全对立,其实不然,他们是辩证统一的。例如在笔法与结构上,一幅优秀的书法作品要包含诸如大与小、仰与俯、向与背、疏与密、主与次、高与低、宽与窄、虚与实等矛盾元素的辩证统一关系。只有处理好这些对立的笔法与结构,才能表达出适中的情感、平和的气韵和畅闲的心境。只有将阳刚之美与阴柔之美完美统一的书法作品,才称得上是不朽的经典之作,才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四、以中和美为核心的创作心态

西方艺术家们经常大喜大悲、个性张扬,这是西方的文化氛围决定的。而东方文化更倾向于寻求和平喜悦,安宁从容的心境,因此书法创作中要保持心境平和,不急不躁,情绪平静,发乎情,止乎礼;哀而不伤,乐而不狂。要以这种情感意蕴、精神状态去进行书法创作。

虞世南在《笔髓论》说:“欲书之时,当收视反听,绝虑凝神,心正气和。”这样才能投入地进行书法创作。反之,“心神不正,书则欹斜。志气不和,字则颠仆”。可见不急不躁,情绪稳定,是书法创作不可或缺的心态。

李世民在《指意》中指出:“夫心合于气,气和于心。神,心之用也,心必静而已。”心境平和才能创作出不朽的书法作品。

蔡邕在《笔论》中强调:“默坐静思。随意所适,言不出口,气不盈息,沉密神采,如对至尊,则无不善矣”。如果为事所迫,心神不静,即使有再好的纸笔也难写出优秀的书法作品,达到理想的审美境界。

王维诗曰:“与世淡无事,自然江海人。”无世事所累,排除外界重压,一切在心中化为虚和之气。可见,从容平和的心态对书法创作是尤为重要的。

求“中和”之心境并非一朝一夕之事,是长期修身养性的结果。书法作品的品位,取决于书家个人才学修养见识。书家只有以平和之心态、高尚之格局、宽广之胸襟、大意之作品、冲和之运笔,以及练达之处世、沉着之心绪,才能让其书法作品体现中和之美,才能成为不朽传世之作。

五、结束语

“中和之美”是一种平正之美,安稳之美,静谧之美。这种儒家的最高美学原则,一直影响着后世的书法美学观。“势和体均、平正安稳、中和气象也”。

因此应以“中和之美”作为重要的审美原则去欣赏名家书法作品,从书法创作和体式风格上, 体会书法家所采取的中和的态度和原则。一幅优秀的书法作品既不要轻率,又不要矜持;既不要清劲,又不要丰艳,而是在这些对立的因素中折取中道,力避偏颇。

通过书法家的传世书作,还可以体会其处世之道:虚实相生、主次分明、和而不同、求同存异、刚柔相济、一张一弛。如此,可以启迪思想,陶冶心性,逸趣自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