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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十有七年春

篇:庄公十七年         出处:左传

【经】十有七年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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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人执郑詹

原文及意思:

《庄公十七年》

  【经】十有七年春,齐人执郑詹。夏,齐人歼于遂。秋,郑詹自齐逃来。冬,多麋。

  【传】十七年春,齐人执郑詹,郑不朝也。

  夏,遂因氏,颌氏、工娄氏、须遂氏飨齐戍,醉而杀之,齐人歼焉。

上一句:惠王立而复之     下一句:齐人执郑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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